在论文自述中展现创新性时,我始终牢记 “低调陈述,高调举证” 的原则。比如介绍我的 “乡村数字治理” 研究时,我会先点明现有研究多聚焦政策解读,而对 “数字平台与传统治理结构如何互嵌” 这一具体问题探讨较少。这里我刻意用 “探讨较少” 而非 “空白”,既承认前人基础,又自然引出研究切入点。接着我会说明,本研究尝试以浙中地区三个试点村为样本,采用 “参与式观察 + 深度访谈” 的混合方法,这比 “首创”“突破性” 等表述更显务实。
谈到创新点时,我习惯用 “尝试构建”“探索性提出” 等限定词。例如,当介绍自主设计的 “技术接纳 - 制度适配” 分析框架时,我会说:“借鉴技术接受模型(TAM)与制度变迁理论,本研究尝试构建双维度分析框架,用以解释数字治理工具在乡村落地的‘最后一公里’问题。” 这里通过 “借鉴” 强调理论基础,用 “尝试” 降低姿态,同时用 “解释具体问题” 明确框架的应用边界,避免给人 “创造全新理论” 的浮夸感。
数据和案例是最有力的 “去浮夸” 武器。在说明研究价值时,我会具体呈现:“通过对 127 位村干部的访谈记录进行扎根理论分析,提炼出‘技术象征化’‘制度空转’等 4 个核心范畴,并发现数字平台渗透率每提升 10%,村民参与度仅增加 1.2% 的非线性关系。” 用具体数据替代主观评价,让创新点自然隐含在研究发现中。答辩时我还会补充:“这些结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同类研究形成对比,为中西部乡村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差异化参考。” 通过与现有成果的对话,既凸显独特性,又体现学术谦逊。
最后总结时,我会用 “阶段性发现”“初步探索” 来定位研究价值。例如:“本研究的价值在于为乡村数字治理的‘本土化适配’提供了微观视角的实证依据,当然,受样本范围限制,其普适性仍需更多区域数据验证。” 这种既肯定研究意义又承认局限性的表述,让评委感受到客观理性的研究态度,而非盲目追求 “创新光环”。毕竟真正的学术价值,从来不是靠口号堆砌,而是藏在扎实的论证和真诚的反思里。